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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正经历着无性婚姻?到底该不该离婚?民法典夫妻之间有权利看对方手机吗
2022年7月7日  广州离婚纠纷律师

 魏晨辉律师,广州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多少人正经历着无性婚姻?到底该不该离婚?

无性婚姻该不该离婚

没有该不该,只有想不想。虽然性生活是婚姻生活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其他亲密关系不同的是,夫妻可以同时达到情感的上的亲密与生理上的结合。有些夫妻的婚姻就是因为无性才变得岌岌可危,而有些夫妻虽然婚姻也遇到了矛盾,可是却与性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

无性婚姻走不长远,是默认夫妻双方的性需求水平不对等,即一个人想过性生活,而对方却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过性生活,这样就在夫妻之间形成了一种重大的矛盾源,而性需求长期没有得到满足,围绕着这个矛盾的冲突一直在升级,那么长此以往,婚姻就可能无法长远。

因无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事实上,无论是正常婚姻还是无性婚姻,婚姻当事人都可以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还有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在诉讼中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对婚姻中的“无性事实”和“感情破裂”提出相应的证据才能够实现事实的认定并取得自己理想的结果。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法院还是会判离的。但无性婚姻诉讼一般会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或是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或是其他隐私。如公开审理势必会将这些隐私公之于众,因此建议当事人及其授权的代理律师在开庭审理前,申请不公开审理。

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民法典夫妻之间有权利看对方手机吗

一、民法典夫妻之间有权利看对方手机吗

没有,手机内容是个人的隐私空间,我国民法保障公民隐私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二、隐私权的主要类别是什么

1.;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隐私权是人格权的范畴,是人最为基本的民事权利之一,隐私权对于个人的自由权、人格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但是,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如果大家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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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晨辉——广州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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