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晨辉律师,广州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2、当事人同居期间所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3、无效婚姻期间所生子女,适用法律中父母与子女的相关规定
4、可以参考相关规定:
第12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15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首先要了解一个婚姻是否有效,需要知道法定无效婚姻的原因: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判定婚姻无效的疾病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情况比如有遗传性的精神病就属于这其中的一类疾病,婚姻是无效的,因此,我们应该在结婚之前进行婚检,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疾病的遗传,感谢您的阅读。